“农,天下之大业也”。农业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百姓增收致富,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石。畜牧业是新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为进一步拓宽养殖主体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围绕活畜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梗阻,通过完善政策指引、协调信息共享、搭建监测机制及推动模式创新等方式,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多元化开展活畜抵押贷款金融服务业务,进一步推动活畜抵押贷款增量扩面。截至三季度末,新疆活畜抵押贷款余额14.12亿元,较二季度环比增长10.31%。
一、因势定策,持续完善畜牧发展政策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通过市场调研、企业沟通、银行机构座谈等途径,全面掌握活畜抵押贷款业务标准要素、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联合自治区和兵团农业农村部门、金融监管单位,共同印发了《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展活畜抵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组织实施流程、强化政策保障,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创设活畜抵押贷款产品,强化融资对接。为进一步缓解养殖主体短期资金压力,稳定肉牛肉羊产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市场主体,不随意限贷、抽贷、断贷,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新疆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九件实事”。
二、沟通协调,推动落实新疆活畜抵押贷款“四方协议”
为进一步延伸畜牧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扩大活畜抵押贷款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联合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兵团农业农村局、新疆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签订协议,推动落实新疆活畜抵押金融服务。一是提供端口,支持金融保险机构参与平台研发维护与运营,不断拓展新疆畜牧兽医大数据平台金融服务功能,发挥系统支持活畜抵押贷款、保险业务办理的数据支撑作用;二是提供增信,引导银行机构充分利用畜牧兽医大数据平台,根据动物出栏、调运、屠宰、检疫等数据,对畜禽资产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为畜禽抵押提供保险增信支持,尽可能提高养殖主体贷款获得率;三是提供监管,委托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防疫员、品种改良员等群体协助开展畜禽抵押贷款监管、保险承保理赔等工作,降低贷款、保险业务开展成本。“四方协议”为新疆金融机构开展活畜抵押贷款提供有利的机制保障。
三、多元创新,丰富活畜抵押贷款多元化的服务模式
在推进金融服务畜牧业发展,尤其是推动活畜抵押贷款业务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形成四种新疆活畜抵押贷款金融服务特色模式。一是“活畜抵押+科技手段”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活畜资产作为抵押物发放贷款,同时以耳标、项圈、畜牧贷款管理系统等科技手段进行贷后管理,帮助养殖主体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二是“活畜抵押+第三方监管”模式,通过引入第三方个人、企业或政府部门对抵押活畜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包括活畜身体状况、活动区域以及是否被私下买卖宰杀、销售等,防止抵押物灭失。三是“活畜抵押+核心企业”模式,主要为围绕核心企业的中小养殖户或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该模式下,核心企业通过签订协议向养殖主体有偿提供牲畜,并要求按照规定进行饲养,同时承诺回购;银行机构根据养殖主体购买活畜资金需求情况办理活畜抵押贷款并把资金打入核心企业账户;养殖主体销售活畜后及时将资金归还银行。四是“活畜抵押+公司保证”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由集团公司或其他公司承诺承担保证连带责任前提下,进行放款购买活畜,并以追加购买的活畜做抵押担保。
四、跟踪问效,搭建活畜抵押贷款业务监测机制
为更好摸清活畜抵押贷款开展状况,及时掌握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质效,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创设统计监测机制和经验交流机制。一方面细化监测指标,从畜牧业、活畜抵押两部分进行统计,指标包括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当年累计发放、当期新发放及当期新发放加权平均利率等,分时段详细反映金融对畜牧业支持情况,同时将开展活体抵押信贷业务成效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体系,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动能;另一方面强化经验交流,开创新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汇编,鼓励银行机构总结提炼并及时报送包括活畜抵押贷款在内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并择优在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微信公众号上编发。在推动开展活畜抵押贷款业务后,截至三季度末,辖区内开展活畜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机构数量较去年同期翻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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